一是成分含量名實不符或不標含量。這些問題在毛巾被和被子中比較嚴重,尤其是不少被子宣稱采用四孔、七孔、九孔纖維為填充料,實際使用的絕大部分是單孔和普通纖維,甚至有的使用的只是單孔甚至普通纖維。
二是甲醛含量超標。
甲醛作為反應劑廣泛應用于各種紡織整理助劑中,如樹脂整理劑、固色劑、柔軟劑、阻燃劑、黏合劑等等。因此經上述整理劑加工后的紡織品或多或少地會殘留甲醛,一旦這些游離甲醛釋放出來并達到一定量值時,就會對人體造成危害。